索 引 號 | QZ05103-1000-2020-00008 | 主題分類 | 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
發布機構 | 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文 號 | 獅人社〔2020〕33號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0-07-06 | ||
標 題: | 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石獅市財政局轉發關于開展補貼性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有關工作的通知 | ||
內容概述: | 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石獅市財政局轉發關于開展補貼性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有關工作的通知 |
為深入貫徹落實《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獅政辦〔2019〕39號),推動我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現將《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補貼性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有關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20號)轉發給你們,并就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相關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確定閩南理工學院、泉州海洋職業學院、泉州紡織服裝職業學院為我市開展免費項目制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各市直單位可直接委托上述院校開展就業重點群體的免費技能培訓。免費項目制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應該在本校開設專業學科范圍內開辦項目制培訓辦班,按照文件規定及“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做好方案申報等工作。
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石獅市財政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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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補貼性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泉州開發區人事勞動局、教育局、財政局,泉州臺商投資區民生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市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相關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19〕233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泉政辦〔2019〕41號),推動我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根據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泉州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泉財社〔2019〕318號)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財政局轉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70號)等文件要求,經研究,現公布泉州市補貼性免費培訓學校名單,并就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相關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支持技工學校、職業院校、產業實訓基地承擔補貼性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泉州市高級技工學校為省級補貼性免費職業培訓學校,一次性預撥500萬元資金支持,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納入市級補貼性免費職業培訓學校的,各地各部門可直接委托學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項目,所需資金從各地各部門的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可參照省、市會同當地財政部門,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并公布縣級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名單,并于名單公布后10日內分別向市人社局、財政局報備。
二、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的相關要求
(一)培訓對象。納入省、市、縣級補貼性免費職業培訓名單的技工院校、職業院??擅嫦蜇毨趧恿?、貧困家庭子女、“兩后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下崗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簡稱七類人員)及去產能職工、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校)開展免費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
(二)培訓要求。學校按項目運作方式培訓,并通過“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https://zypx.fjrst.cn)(以下簡稱“省級平臺”)進行方案申報、管理。
1.開展培訓前,學員須在我市各級就業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各地聯系方式及辦理要求可通過省級平臺查詢)辦理求職、失業、就業等實名制登記,可委托學校統一辦理,已實名制登記的,無須重復登記。
2.培訓完成后,按就業技能培訓每人不超過1000元、創業培訓每人不超過1200元的標準給予學校培訓項目補助(不再重復補助個人),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列支。
(三)培訓項目評價考核。對納入省級補貼性免費職業培訓學校的,由市級人社部門管理、考核;納入市、縣級補貼性免費職業培訓學校的,由所在地人社部門管理、考核。就業技能培訓依據不同類型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能力證書、培訓結業證書)獲得率設定評價考核指標;創業培訓依據培訓結業率、就業率、創業率設定評價考核指標,具體指標設置標準由當地人社、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鼓勵學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一)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納入省級名單的技工學院、職業院??沙袚「鞯氐钠髽I新型學徒制培訓,納入市級名單的技工學校、職業院??沙袚臼?、縣(市、區)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其他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可按規定承接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培訓項目通過省級平臺申報。企業按照與技工學校、職業院校等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技工學校、職業院校等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符合條件的,按中級工班每人每年補貼5000元,高級工班每人每年補貼6000元給予企業補貼。
(二)就業技能培訓。鼓勵省級重點以上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及列入人社部門公布的承擔補貼性培訓項目機構目錄的職業培訓機構、企業組織已辦理求職、就業、失業實名制登記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學校通過省級平臺申報,培訓總學時不低于20個學時,培訓結束取得福建省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個人培訓補貼。
(三)企業職工培訓。鼓勵技工學校、職業院校等培訓機構承接企業職工培訓,企業通過省級平臺申報培訓項目、申領補貼。
1.崗前技能培訓。企業組織新錄用人員(企業新增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培訓總學時不低于30個學時,培訓結束取得福建省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的,按每人800-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2.崗位技能提升或轉崗轉業培訓。企業組織在崗職工培訓,培訓總學時不低于30個學時,取得福建省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的,按每人800-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根據“一企一策”職工培訓政策,以直補企業方式,按照《泉州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泉財社〔2019〕318號)標準補貼。
四、認真落實補貼政策
(一)生活費補貼。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培訓期間,由當地人社部門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生活費補貼不超過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1次。
(二)補貼辦法。城鄉勞動者享受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和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但不同類型證書的同一職業同一等級或同類型不同等級的證書不可重復享受。
(三)資金使用。補貼資金主要用于開展培訓相關開支。培訓收入在扣除培訓直接成本后,如有結余可申請核增績效工資總量。學校在內部分配時,應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一線教師傾斜。
本通知執行時間自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泉州市開展補貼性免費職業培訓學校名單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財政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泉州市開展補貼性免費職業培訓學校名單
泉州師范學院
閩南理工學院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
泉州職業技術大學
黎明職業大學
泉州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泉州醫學高等??茖W校
泉州經貿職業學院
泉州輕工職業學院
泉州華光職業學院
泉州市惠安技術學校
安溪茶業職業技術學校
泉州市育才技術學校
泉州城市工程技術學校
泉州市海絲商貿職業技術學校
泉州市華僑職業中專學校
泉州財貿職業技術學校
泉州市農業學校
泉州市泉中職業中專學校
晉江市晉興職業中專學校
南安職業中專學校
南安紅星職業中專學校
惠安開成職業中專學校
安溪華僑職業中專學校
永春縣職業中專學校